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第三十条

第四章 航空情报人员资质与培训

第三十条

航空情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有计划地补充、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高航空情报人员的业务素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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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第三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