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 / 第一百一十五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的决定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九章 航空情报自动化系统管理第一百一十五条航空情报服务机构以外的用户,需要接入航空情报自动化系统的,应当由民航局空管局批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