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我国内地从事供港澳活禽生产、运输、存放的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