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供港澳活禽须用专用运输工具和笼具载运,专用运输工具须适于装载活禽,护栏牢固,便于清洗消毒,并能满足加施检验检疫封识的需要。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