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三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条海关对注册饲养场实行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供港澳活禽注册场动物卫生防疫制度的落实、动物卫生状况、饲料和药物的使用、兽医的工作等情况。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