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海关对注册饲养场实行监督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供港澳活禽注册场动物卫生防疫制度的落实、动物卫生状况、饲料和药物的使用、兽医的工作等情况。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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