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供港澳活禽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主管海关定期对供港澳活禽饲养场实施疫情监测。发现重大疫情时,须立即采取紧急防疫措施,于12小时内向海关总署报告。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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