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服务活动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区域开展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活动的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对其服务活动实施抽查。
省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对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监察内容。
- 制定机关
- 矿山安监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省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制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及其服务活动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应当对在本行政区域内跨区域开展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活动的机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并对其服务活动实施抽查。
省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对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活动的监督检查纳入安全监察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