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矿山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检验对象管理、仪器设备管理与使用、检测检验规范或者方法、数据传输与保存等要求进行检测检验。

矿山安全检测检验机构与委托方可以对不涉及国家规定的检测检验规范或者方法等作出约定。

制定机关
矿山安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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