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

第二章 服务活动

第二十条

矿山安全检测检验机构对委托方提供的检测检验对象进行检测检验的,检测检验报告对检测检验对象所检项目的符合性情况负责,检测检验对象的代表性和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

制定机关
矿山安监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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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