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服务活动
第十条
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时,应当独立于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来自行政、商业、财务等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
- 制定机关
- 矿山安监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二章 服务活动
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应当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对象、范围、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开展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服务时,应当独立于所涉及的利益相关方,不受来自行政、商业、财务等可能干扰其技术判断的因素影响,保证其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检测检验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