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国务院宗教事务局颁发的《宗教活动场所登记办法》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国家宗教事务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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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活动场所设立审批和登记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