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条件第六条转让收费权的公路,应当符合《收费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