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四十八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审批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审批过程中,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查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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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