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转让方应当通过招标选择受让方而未进行招标,或者招标的程序、内容不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查处。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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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四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