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后续管理及收回第三十五条受让方依法拥有转让期限内的公路收费权益,转让收费公路权益的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所有权仍归国家所有。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