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程序

第二十一条

进行收费公路权益转让招标的,转让方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期不得少于20日。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