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章 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程序

第十八条

转让收费公路权益进行收费权价值评估,评估方法应当采用收益现值法,所涉及的收益期限由转让方与资产评估机构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内约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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