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电能质量管理,是指综合采用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使电力系统电能质量限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以保证发电、供电和用电三方的正常运行和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发电电能质量管理、输配电电能质量管理、用电电能质量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一章 总 则
本办法所称的电能质量管理,是指综合采用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使电力系统电能质量限制在国家标准规定范围内,以保证发电、供电和用电三方的正常运行和合法权益的活动,包括发电电能质量管理、输配电电能质量管理、用电电能质量管理,以及信息管理、监督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