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 第二条独立法条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生产、供应和使用过程中的电能质量管理工作。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