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电能质量管理办法(暂行)第十七条第三章 发电电能质量管理第十七条发电企业应当开展电能质量管理工作相关信息采集与问题分析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变流器等干扰源设备、治理设备、监测装置台账库,定期维护更新。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