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第十一条

第三章 信用信息公告查询

第十一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在门户网站、专利业务网上办理平台、专利代办处等场所公告专利代理机构信用等级。

国家知识产权局通过代理管理系统提供专利代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社会公众可以查询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信用等级;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查询本机构的计分明细和在本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师的信用等级;专利代理师可以查询本人的信用等级和计分明细。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