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规定要求,开展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产品出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严格执行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标准规定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规定要求,开展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产品出厂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