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监管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省级、设区的市级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在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企业,加强对委托生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行为的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省级、设区的市级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力度,在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中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企业列为重点检查企业,加强对委托生产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行为的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