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取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关资质。

制定机关
网信办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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