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辟谣机制,发现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使用者利用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的虚假图像、音视频生成技术制作、发布、传播谣言的,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辟谣措施,并将相关信息报网信、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部门备案。

制定机关
网信办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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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