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 第十条独立法条关于印发《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第十条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提供者基于深度学习、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新应用上线具有媒体属性或者社会动员功能的音视频信息服务,或者调整增设相关功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制定机关网信办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