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六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六条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在开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时,适用本规范。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