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范所称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是指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据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确定的监管事项清单,对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进行监督执法的活动。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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