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规范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五章 附则第十九条设区的市、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时,参照本规范执行。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