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反垄断执法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执法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