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第八十条
第五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三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八十条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任命临时负责人的,其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并且不得就同一职务连续任命临时负责人。
临时负责人应当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当的能力,并应当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三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任命临时负责人的,其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并且不得就同一职务连续任命临时负责人。
临时负责人应当具有与履行职责相当的能力,并应当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