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八条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