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八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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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四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