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三条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