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五条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十五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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