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 / 第二条独立法条执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救济争端裁决暂行规则第二条第二条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裁决,要求我国反倾销、反补贴或者保障措施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相一致的,商务部可以依法建议或者决定修改、取消反倾销、反补贴或保障措施,或者决定采取其他适当措施。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