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1号)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21号)第十九条第四章 船舶污染清除协议的签订第十九条与一级、二级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污染清除协议的船舶划分标准由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确定。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