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第十六条
第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
第十六条
管理费用指供水经营者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经营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安消防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土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
- 制定机关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定价成本构成
管理费用指供水经营者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经营发生的费用,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安消防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土地使用费、物业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