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第五十条独立法条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五章 保障与监督第五十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责令改正,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