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章 服务内容第二十四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儿童福利机构应当依法保障其接受普通教育;对符合特殊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儿童,应当依法保障其接受特殊教育。 鼓励具备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展特殊教育服务。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