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第三章 服务内容

第十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设置起居室、活动室、医疗室、隔离室、康复室、厨房、餐厅、值班室、卫生间、储藏室等功能区域,配备符合儿童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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