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第五十三条独立法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十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农业部2010年1月21日公布、2019年4月25日修订的《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同时废止。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7号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