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七章 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管理第三十六条动物检疫证章标志的内容、格式、规格、编码和制作等要求,由农业农村部统一规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