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六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章 申请条件第六条申请领取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有与种子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品种及人员,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