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提升农作物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促进公平竞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原则,依法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