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相关表格格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以及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统一进行。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六章 附 则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印制,相关表格格式由农业农村部统一制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以及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统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