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六章 附 则第三十六条没有设立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行政区域,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上级行政区域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审核、核发。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