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核、核发和监管工作。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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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