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七条独立法条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四章 监督管理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部和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和经营资质实施监督管理。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