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

港口经营人应当接受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以及货物托运人、收货人自行办理船舶或者货物进出港口手续,并给予便利。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