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水路运输辅助业务,包括船舶管理、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等水路运输辅助性业务经营活动。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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